关于参加《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》的通知

2024-10-16

校本部教职工:

汕头市总工会于2024年7月起在本市开展《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》。凡已参加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年龄16至6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职工均可纳入保障计划。该保障计划保障期为一年,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,因病住院治疗的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,可针对其中由个人承担的统筹自付部分费用领取相应的互助金(一个互助保障期内最多可领取两次,首次本地住院治疗按统筹个人自付的 80%,第二次住院按 70%领取;如果是异地治疗的首次按 70%,第二次按 60%领取),此外活动还包含了因意外事故、烧烫伤导致身故、残疾时可领取相应的互助金。

校工会根据人事处提供截止9月5日在职职工医保名单,为1600位在职教职工办理了该互助保障计划,保障期限为2024年10月18日零时至2025年10月17日二十四时止,免责期30天。

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详细条款及互助金申请表、申领流程等信息可到工会网站http://xgh.stu.edu.cn/ “会员服务”—“医疗互助保障”栏目查看下载。

关于该计划的常见问题可查看以下推文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tys1ZrI_n7PKHOkDoWI5WA

咨询电话:86502983

联系人:徐老师

祝大家身体健康!

校工会

2024年10月16日